中新網11月3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,山東省委巡視組反饋今年第二輪巡視情況,一些部門單位落實黨委(黨組)主體責任和紀委(紀檢組)監督責任存在差距,執行紀律失之於寬、失之於軟,項目審批、招投標、專項資金和科研經費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管不到位,
  按照山東省委統一部署,2014年8月至9月,山東省委巡視組分別對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省民政廳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水利廳、省環保廳、省國資委開展了常規巡視,對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、山東科技大學開展了專項巡視。10月28日至30日,各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部門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。
  各巡視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,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進一步突出“四個著力”,強化對“兩責任一紀律”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,把發現問題、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。巡視中幹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有: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,一些部門單位落實黨委(黨組)主體責任和紀委(紀檢組)監督責任存在差距,執行紀律失之於寬、失之於軟,項目審批、招投標、專項資金和科研經費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管不到位,一些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監管薄弱。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方面,個別部門單位和幹部採取打折扣、搞變通等方式頂風違紀,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、發放津補貼、收受節禮等問題仍有發生,個別窗口單位服務意識淡薄,有的單位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解決力度不大。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拔任用幹部方面,有的部門單位議事規則不健全,個別部門單位超職數配備幹部,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夠嚴格。
  針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,省委巡視組向被巡視部門單位提出意見建議。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屆九次全會精神,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到實處,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,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。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,繼續整治文風會風、辦公用房、公務用車等方面突出問題,完善聯繫群眾、服務群眾長效機制。嚴格遵守組織紀律,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,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,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。
  被巡視部門單位將在反饋後2個月內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情況,並按要求適時向黨內和社會公開,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監督。  (原標題:山東省委巡視組:一些部門項目招投標等監管不到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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